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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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实验室:

为确保近期实验室安全稳定,为建党100 周年营造良好环境,根据教育厅及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原则,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在关键节点上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确保“七一”前后实验室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至本学期结束前,各实验室落实值班制,负责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每日一查”,各实验室中心负责人和团队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通过QQ群实行“每日一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

(二)实验室检查,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电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实验操作规范现象,危险化学品领用、储存、使用和登记是否规范,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规范管理、规范使用,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当即整改。

(三)开展“管制类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各实验室通过盘点实验室现有管制类化学品数量、查看使用台账等方式,对存有的管制类化学品进行一个全面摸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当即整改。

1.检查管制类化学品保存、使用是否符合双人双锁保管双人领用、双人使用要求;存储柜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检查管制类化学品“账物”是否相符,如存在实际存量和使用记录不一致等情况,领用者须说明情况,并照实补全台账。

3.盘点实验室存有管制类化学品是否过量,如存在数量较多、无人认领等情况,请联系药配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暂存、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置。

4.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本学期末,学校药配中心将进一步控制管制类化学品领取数量,每次只能领取不超过两天的用量(原则上液体不超过1000ml,固体不超过1000g),如确有大量需求,请使用负责人写明情况,本人签字并由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签字方可领取。同时,领取管制类化学品时,必须携带“账物相符”的台账记录本,同时明确符合存储技术要求的存储柜存放点及管理员,否则一律不予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实验室要履行安全职责,把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学院每日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抽查,坚持边查边改,强化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

从即日起至学期末,药配中心药品领取时间,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均可领取。各实验室如遇突发事件,请及时联系报送。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