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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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处置实验室过期化学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实验室:

为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维持校园安全稳定,现对实验室长期积存的老旧、过期和不再使用的化学品进行收集并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收集实验室所有的老旧、过期和不再使用的化学品。

2.为保证化学品暂存和转运过程中的安全,各实验室须将拟处置的化学品按以下步骤进行分类包装和运送:

按有无标签区分:有标签的和无标签的化学品分开包装。原始标签松动、脱落的须用胶带进行固定,破损、腐蚀、模糊不清的须黏贴新的试剂标签,写明化学品名全称和分子式。无标签但可辨识的须黏贴试剂标签,写明化学品名全称和分子式,按有标签处理。

按固液形态区分:所有拟处置化学品(包括无标签)将固体和液体分开包装。

按是否是危化品区分:参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 调整版)》(附件1)和化学品瓶标签上危化品类别标识,将危化品和非危化品分开包装。

按危化品类型区分:危化品中,易燃液体、易燃固体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具有强氧化性的化学品分开包装。

管制类化学品:如有拟处置化学品属管制类化学品的,需在《拟处置化学品清单》(附件2)中备注并单独包装。

3.各实验室按上述要求将拟处置的化学品分类包装时,要求放置在牢固且易搬运的容器内,各容器外分别张贴化学品清单。并于以下时间送至药配中心,同时将《拟处置化学品清单》(附件2)递交药配中心工作人员。容器不退回。

 

日期

时间

314

14:0016:30

315

318

联系人:王俊龙,电话:637418319291831

 

附件:1.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

2.拟处置化学品清单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024314

 

  • 附件【附件1-2.zip】已下载